1、片区内原老城区(具有一所二所户籍的),需要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等材料。
2、片区内购房入住并落户的,要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等(购房合同)材料。
3、在片区内购房并入住的,需提供房产证户口本,实际入住的证明材料(水费、电费、天然气费、物业费等单据)。
4、片区内回迁房子女入园,需提供拆迁协议、上房协议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。
5、片区内购买回迁房(二手房)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能证明房产产权的证明材料,本人实际入住的证明材料、户口本。
6、片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,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(截止招生报名时需满 一年以上)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凭证、户口本等材料。
7、片区内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,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(含税务登记证,纳税证明,截止招生报名时需满一年以上)、户口本等材料。
8、政府引进的重点企业、人才等子女的入学,按文件要求执行。
9、军人子女入学,需提供军人所在单位证明材料、户口本,向县武装部提出申请,由县武装部审核汇总后,商同教体局审批,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。